尊敬的用户:您好!经查,您户为双月 1 日出账,水费需在出账后 15 日内完成缴纳。若逾期未缴纳,我司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第十章,第六百五十四条、第六百五十六条之规定:“用水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水费。用水人逾期不支付水费的,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。”及《安庆市城市供用水合同》中第三条、第七条之约定:“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表并结算水费,用水人应自抄表之日起15天内缴纳水费。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的,应当支付逾期每日水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。”收取违约金,上述情况我司客服人员也已电话告知您。如有疑问,请致电我司客服热线0556-96557。
——客服